沒錯,結婚的最後一個工作,

我們拖到今天才完成,哈!

因為當初結婚已經快過年了,

又跑到花蓮小蜜月,一回來就忙於工作。

再來就是過年,跟到東京去度蜜月。

等到發現的時候,早就已經過了一個月的登記期限了。



接下來就等結婚證書證人幫我們簽名啊~

請了假卻沒洗照片啊~~

我同事都說,妳肚子都大了還不趕快去辦,

等到要生要辦就麻煩了,因為要提證明孩子的爸真的是我老公。(好繞口啊)

然後今天又看到新法案,5月23日之後,結婚就改登記制了。

為了怕麻煩還是今天去辦一辦吧!



下午一起到了戶政事務所(離我家超近,卻一直懶得來)

竟忘了帶我們兩家的戶口名簿,

又跑了一趟回家拿,後來等了半小時吧!

加上換身份證的時間,一切就辦好了。



真是有夠簡單跟公式化的,

感覺就像到銀行辦事一樣,不過看到身份證上配偶欄填了名字,

又想到現在的身份真的是已婚了,

連不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已婚了,

還真的有給他一點小感觸啊........


總之,從今天開始我就不是未婚媽媽了~哈(這點常拿出來笑)

我還會"賽ㄋㄞ"問我家胖胖什麼時候要娶我咧。

有法律效力的王太太身份就從今天開始了!!!





王先生


要好好照顧王太太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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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rleyts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